森粤网交易信息发布平台声明(仅提供企业商家发布权限)
森粤(深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平台方”)运营的森粤网(域名:www.syuenet.com,下称 “本平台”),作为集交易商城与交易信息发布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为保障交易信息的专业性、合规性及履约安全性,仅向完成入驻审核且补充完成企业实名认证的企业商家开放交易信息发布权限,个人用户、未通过企业资质审核的主体及未完成企业实名认证的企业商家,均无交易信息发布权限。为明确企业实名认证要求、规范信息发布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特作出本声明。
凡在本平台申请发布交易信息的企业商家(以下简称 “发布方”),均视为已充分阅读、理解并同意本声明全部内容,接受平台方对信息发布权限及企业实名认证的监督与管理。
一、交易信息发布权限主体限定与实名认证声明
权限专属主体:本平台交易信息发布权限仅专属 “完成企业实名认证的企业商家”,即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营利性组织,且需按本声明要求补充完成企业实名认证;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未升级为企业主体)、非营利性组织(如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未完成企业实名认证的企业商家,均不具备交易信息发布权限,平台方将拒绝此类主体的发布申请,已提交的信息不予审核且自动删除。
企业实名认证核心要求:
实名认证内容:发布方需补充提交的企业实名认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需在有效期内)、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手持身份证照片(照片需清晰展示面部及身份证信息,无遮挡、无修图)、企业对公账户信息(开户行名称、账号)及银行出具的账户证明文件(如开户许可证、账户信息查询单);
认证真实性承诺:发布方承诺所提交的实名认证材料真实、完整、有效,与企业实际情况一致,无伪造、篡改、冒用等情形;若因材料虚假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发布方自行承担。
排除非企业主体及未实名认证主体的原因:
保障交易规模与履约能力:企业商家具备更完善的经营体系、资金实力及履约保障能力,完成实名认证可进一步确认主体真实性,降低信息接收方(以下简称 “接收方”)的交易风险,符合本平台面向企业级交易场景的定位;
确保信息合规与追溯:企业实名认证可实现 “主体身份 - 信息发布 - 交易履约” 的全链路追溯,便于平台监管、应对纠纷及配合监管部门调查,未完成实名认证的主体难以满足合规追溯要求,易引发虚假信息、交易诈骗等问题。
权限与实名认证绑定:交易信息发布权限与发布方的企业商家账号及企业实名认证状态绑定,完成实名认证是获取发布权限的必要前提;账号实名认证状态变更(如信息过期、材料失效)时,发布权限将同步受限,需重新完成实名认证后方可恢复。
二、企业商家发布权限获取条件与实名认证补充声明
企业商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且补充完成企业实名认证,方可获取本平台交易信息发布权限:
完成企业入驻审核:
需通过本平台 “商家中心 - 企业入驻” 通道提交申请,提供完整的企业资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需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包含拟发布信息对应的业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涉及特殊行业的企业商家(如食品、医疗器械、化工等),需额外提供行业经营许可证书(如《食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范围需与拟发布信息的商品 / 服务品类一致。
补充完成企业实名认证:
认证时限:企业商家完成入驻审核后,需在7 个自然日内登录 “商家中心 - 企业实名认证” 模块,补充提交实名认证材料;逾期未补充的,平台方将暂停账号的信息发布权限申请资格,待补充完成并审核通过后恢复;
认证审核:平台方在收到实名认证材料后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将通过企业预留的联系人电话 / 邮箱发送 “实名认证通过通知”;审核未通过的(如材料模糊、信息不一致、存在冒用嫌疑),平台方将告知具体原因,发布方需在 5 个自然日内重新补充材料,逾期未补充的,入驻资格将暂存 30 天,超期仍未完成的,需重新提交入驻申请。
缴纳保证金并签署协议:
需按平台《企业商家保证金管理规则》缴纳足额保证金(具体金额根据经营品类确定,最低不低于 5000 元),保证金用于担保发布方的信息真实性、履约责任及实名认证材料的合规性,若发布方违反本声明或平台规则,平台方可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赔偿款;
需签署《森粤网企业商家服务协议》《交易信息发布承诺书》及《企业实名认证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实名认证材料真实有效,仅发布真实、合规的交易信息,接受平台监管及违规处理条款。
通过权限开通审核:
平台方在确认企业商家完成入驻审核、企业实名认证、保证金缴纳及协议签署后 3 个工作日内,完成权限开通审核;审核通过的,发布方可登录 “商家中心 - 信息发布” 模块使用权限;
若因实名认证未完成、保证金不足等原因导致权限开通审核未通过,平台方将通知发布方限期整改,整改期为 5 个自然日,逾期未整改的,权限申请将自动驳回。
三、企业商家交易信息发布规范声明
信息范围限定:发布方仅可发布与自身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行业许可范围一致,且与企业实名认证信息匹配的交易信息,需属于本平台支持的品类(具体以《森粤网企业交易信息品类目录》为准),禁止发布以下信息:
超出自身经营资质或与实名认证信息不符的信息(如实名认证主体为 A 企业,却发布 B 企业的供应信息;无医疗器械许可却发布医疗设备供应信息);
与本平台服务场景无关的信息(如其他电商平台引流信息、线下非关联业务推广信息);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平台限制的信息(如违禁品交易、非法金融信息、虚假投资项目信息等)。
信息内容要求:
真实性:需提供信息对应的证明材料(如商品质检报告、采购合同、产能证明等),证明材料中的主体信息需与企业实名认证信息一致,不得虚构交易标的、虚报价格 / 数量、隐瞒关键交易条件(如 “无货却发布大量供应信息”“高报商品质量标准”);
完整性:信息需包含企业全称(与实名认证一致)、商品 / 服务名称、规格型号、交易数量、单价 / 总价、交货周期、付款方式、联系方式(需与企业入驻及实名认证信息一致)等核心要素,不得遗漏影响交易决策的关键内容;
合规性:信息标题、描述中不得使用绝对化用语(如 “最好”“顶级”)、虚假宣传词汇(如 “100% 盈利”“无风险合作”),不得包含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如盗用他人商品图片、商标标识)。
信息发布操作要求:
需通过本平台指定的 “企业信息发布” 通道提交信息,按系统提示分类选择、上传证明材料(材料需关联实名认证主体),不得通过私信、评论等非指定渠道发布交易信息;
信息发布后需实时维护,若交易标的售罄、合作条件变更或信息有效期届满,需在 24 小时内登录平台修改或下架信息,避免误导接收方;平台方发现信息失效未处理或信息与实名认证主体不符的,有权强制下架并通知发布方。
四、企业实名认证维护与违规处理声明
实名认证信息维护:
发布方的企业实名认证信息(如法定代表人变更、对公账户变更、营业执照更新)发生变更时,需在变更完成后 10 个自然日内登录 “商家中心 - 企业实名认证” 模块更新材料,并重新提交审核;逾期未更新的,平台方将暂停信息发布权限,待更新审核通过后恢复;
平台方每半年对企业商家的实名认证信息进行复核,复核内容包括材料有效期、信息一致性等,复核未通过的(如材料过期、信息变更未更新),发布方需在 15 个自然日内补充更新,逾期未完成的,永久收回信息发布权限。
未完成实名认证的处理:
企业商家入驻审核通过后,超 7 个自然日未补充完成企业实名认证的,平台方将暂停其账号的信息发布权限申请资格,同时发送 3 次提醒通知(电话、短信、邮箱各 1 次);超 30 个自然日仍未完成的,需重新提交入驻申请;
已获取信息发布权限的企业商家,若实名认证信息过期、失效且未及时更新,平台方将先暂停发布权限,给予 15 个自然日整改期;整改期内未完成更新的,永久收回发布权限,且 6 个月内不得重新申请。
违规处理措施:发布方违反本声明约定(含实名认证相关要求)的,平台方将根据违规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措施:
轻微违规(首次):下架违规信息,警告通知,限制发布权限 3 天(如信息与实名认证主体轻微不符、未及时更新非关键认证信息);
一般违规(多次轻微违规或单次较严重违规):删除全部已发布信息,扣除保证金 1000-5000 元,暂停发布权限 15-30 天(如提交的实名认证材料存在瑕疵、超期未更新关键认证信息);
严重违规(如提交虚假实名认证材料、冒用他人身份认证、发布虚假信息导致接收方损失、发布违禁信息):永久收回发布权限,扣除全部保证金,封禁企业商家账号,将违规主体列入平台 “黑名单”,并向市场监管部门及征信机构报备;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其他声明
平台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变化或平台运营需要,调整企业商家发布权限的获取条件、企业实名认证要求、信息规范及管理规则,调整内容将通过 “商家中心 - 公告” 公示,公示满 7 日后生效,发布方继续使用权限即视为接受调整。
发布方对权限开通、企业实名认证审核、违规处理有疑问的,可联系平台企业商家专属客服(电话:020-31239879,服务时间:工作日 9:00-18:00)咨询,或通过 “商家中心 - 申诉通道” 提交申诉,平台方将在 5 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
平台方将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发布方提交的企业实名认证材料及相关信息进行加密存储与安全保护,仅用于实名认证审核、权限管理及合规监管,不擅自向第三方泄露(法律法规要求、司法机关调查取证或经发布方明确授权除外)。
本声明的解释权归森粤(深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后海滨路 3368 号鹏润达商业广场 2746。